第18屆章程內容

大會組織:
會長: 李麟虎
副會長: 李曉龍  李小玉  李忠玉  李忠明  莊玫欣  

規劃暨技術、審判委員會:
召集人: 劉恩普
委員: 張福元   周中權   李競成   陳為台   游子億   張文松   

大會幹事部:
執行長: 劉恩普
事務組組長: 張福元
競賽組組長: 叢秀卉
記錄台組長: 陳慕聰、李麗珍、洪永昱
場地組組長: 徐翠蓮、林港河
運動傷害
防護:
張耘齊
許逸仙、陳姿君、林家伊、萬庭萱

ㄧ、宗旨:
為紀念體壇先進李文元先生對國內體育活動之重大貢獻及提升學校與社區籃球運動水準,促進全民體育,特舉辦本比賽。

二、組織:
主辦單位: 臺北市文元體育協會
協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臺北市立實踐國民中學

三、大會規定:

1.第18屆文元盃暫停辦理新球隊報名抽籤。

2.球隊必需登錄「領隊」,領隊為球隊負責人,並可指定代理人,領隊有權決定球隊與大會接洽之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於向大會提出報名、更改隊名、更改報名球員、協調更改賽程等,且為避免爭議,涉及球隊與大會間之一切事宜,均以領隊向大會所提供之說明或陳述為準。

3.文元盃報名資格以原參賽優勝球隊為優先,大會有權邀請優良球隊參賽。
違反運動精神及妨礙大會之球隊和隊職員,大會得拒絕報名與參賽。

4.除挑戰、青甲、女甲三組預賽戰績最後二名降級報名外,其他各組預賽分組戰績最後一名不保障下屆報名資格。

5. 每人限報名一隊(不得報名兩組)若有重複報名者,以第一場出賽之隊伍為準。
若球隊有冒名頂替、棄權、罷賽及未完成比賽者判20:0,經審判委員會議認定之後,沒收剩餘賽程,不排名次,報名費無條件沒收及取消下屆參賽資格。
若球隊申請退賽即判定棄權(不管球隊已出賽場次多寡),大會一律不退還報名費及取消下屆參賽資格。

6.例行賽及決賽參加比賽隊伍,務必在比賽前三十分鐘到達比賽場地,提出出賽球員名單,遲到五分鐘判技術犯規、遲到三次取消下屆報名資格,遲到十五分鐘(未達法定人數5人)則判球隊棄權(20:0),現場不再安排友誼賽,取消剩餘賽程、不排名次、不退報名費及取消下屆參賽報名資格。(球賽前登錄未滿12人可在比賽中補登錄)

7..每場開賽跳球時,記錄台人員統計球隊出賽人數,若僅有5名球員出賽次數,與球隊人數不足五人、不能準時開賽次數,及球衣、球褲服裝不整次數,合併計算累計達三次,取消下屆報名資格。

8.例行賽、決賽必須繳交證件才可登錄出賽,證件僅採用附照片的身分證正本、附照片的健保卡正本、附照片的護照正本及附照片的駕照正本,若使用偽造證件者須負法律責任,若因證件不齊未達法定人數5人,則判棄權。

9.凡毆打辱罵球員、裁判、大會職員者即取消該隊隊職員1至3場出賽資格,嚴重者取消該隊隊職員往後出賽資格(並記球隊一次違規記錄)。打群架球隊當場取消球隊所有日後賽程及沒收報名費,三年內不得參加本比賽。

10.球隊須依大會賽程出賽,若有重大事件無法出賽,預賽應於二週前提出調場要求,大會盡量協調調場,若調場不成必須按時出賽,若真的不能出賽,至少於一週前向大會報備,大會以敗一場計(比數40:80登記)若有三場則取消資格,若未報備又沒出賽,判棄權,決賽必須依照排定時間出賽,不得更改賽程及棄賽。

11.各隊需準備兩套深淺顏色球衣、球褲,球衣、球褲必須整齊畫一,球衣必須單一底色,禁穿迷彩衣,球衣前面必須繡有隊名及前後面必須繡有號碼,若球員未依規定,判技術犯規或不得上場比賽,除非全隊向大會借用號碼衣並付二百元洗衣費方可出賽,球衣、褲違規、遲到及僅有5名球員出賽次數,與球隊人數不足五人不能準時開賽次,合併計算及累計,若達三次,取消下屆報名資格。

12.賽程表中隊名在前者著淺色球衣,坐記錄台左側球隊席。隊名在後者著深色衣,坐記錄台右側球隊席。若球衣顏色不依規定穿著時,請事先自行協調,未依規定穿著之球隊需向大會借用號碼衣並付二百元洗衣費。

13.遵照教育局規定,學校禁止攜帶寵物、禁止使用紙杯,請各球隊自行攜帶飲水器具。校區及球場禁止吸煙並保持清潔乾淨,勿亂丟保特瓶及垃圾,煩請參加文元盃週末籃賽的所有球員配合。

14.大會租借學校場館(不含停車位),停車相關事宜煩請各球員自行處理。

15.本次活動比賽場地業已依政府規定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惟本次賽程為競賽性質,各參賽成員及大會裁判工作人員應自行投保意外險及醫療險等相關保險以備不時之需,各隊參賽成員及大會裁判工作人員如於本次賽程中遭逢意外受有損害者,主辦單位不負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或其利害關係人均不得向大會提出任何請求 。
本活動惟競賽性質並消耗大量體能,如患有心臟性疾病(如糖尿病、家族性冠狀動脈疾病、高血壓、高血糖、高血脂等)或有其他不宜激烈運動之疾病者,不適合參加,如因個人健康因素報名參賽所生之風險,應由當事人自行承擔,主辦單位不負損害賠責任。

16.臨場委員有權處理比賽中所有技術事務 。

四、報名事宜:
報名資格:

1.除挑戰、青甲、女甲三組預賽戰績最後二名降級報名外,其他各組預賽分組戰績最後一名不保障下屆報名資格。

2.大會有權邀請優良球隊參賽。

3.妨礙大會及嚴重違反運動道德精神之球隊和隊職員,大會得拒絕報名。

4. 每人限報名一隊(不得報名兩組),若有重複報名者,以第一場出賽之隊伍為準。

5. 登錄2021年SBL(第18屆)、WSBL(第16屆)之球員不得報名參賽。

6. 報名後若有違反大會相關規定之球隊,大會有權取消報名資格。

7.本次活動比賽場地業已依政府規定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惟本次賽程為競賽性質,各參賽成員及大會裁判工作人員應自行投保意外險及醫療險等相關保險以備不時之需,各隊參賽成員及大會裁判工作人員如於本次賽程中遭逢意外受有損害者,主辦單位不負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或其利害關係人均不得向大會提出任何請求 。

本活動惟競賽性質並消耗大量體能,如患有心臟性疾病(如糖尿病、家族性冠狀動脈疾病、高血壓、高血糖、高血脂等)或有其他不宜激烈運動之疾病者,不適合參加,如因個人健康因素報名參賽所生之風險,應由當事人自行承擔,主辦單位不負損害賠責任。

報名日期:

第17屆參賽隊伍:自110年1月9日起至1月25日15:00截止。

報名地點:

1.第17屆文元盃符合報名資格球隊於110年1月9日起至1月25日15:00截止,請至實踐國中--週末籃賽比賽現場報名;僅最後一天1月25日(一)報名隊伍請至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95號15樓報名。

承辦人員: 叢秀卉 0953-311-911。
報名手續:

1.填寫報名表。
(可先至www.wenyuan.org.tw網站下載「報名表」)
2.繳交報名費壹萬五仟元整。
3.報名費及各項資料完備者,始得接受報名。

遵守事項

1.報名費及各項資料未完備者,不接受報名。

2.每隊可報名20名隊員,每一場比賽出賽人數為12名。

3.第18屆文元盃週末籃賽例行賽訂於110年3月起,原本第17屆參賽隊伍若有更改球員名單請於各隊第一次出賽時向大會秘書提出新的報名表,才可登錄。

第二次更改球員名單時間為下半球季(11月)開始,若有更改球員名單的隊伍請於各隊下羊季第一次出賽時與該場記錄員領取及填寫 「大會製做的下半季更改球員名單」及繳交「大會認可的證件」才可登錄出賽。
(唯第18屆上半球季參加過的球員不得跨隊登錄)
登錄2021年SBL(第18屆)、WSBL(第16屆)之球員不得報名參賽。
每人限報名一隊,(不得報名兩組)若有重覆報名者,以第一場出賽之隊伍為準。


五、參賽組別:若有報名不足組別,大會有權增減各組組數及隊數,並以總隊數160隊為上限。

挑戰組:
〈10隊〉

1.年齡不限。
2.第17屆挑戰組前八名球隊。
3.第17屆青甲組決賽前二名球隊。
4.不開放抽籤名額。

青年甲組:
〈20隊〉

1.年齡不限。
2.第17屆挑戰組第九、十名球隊。
3.第17屆青甲組各組預賽戰績前八名球隊。
4.第17屆青乙組決賽前四名球隊。
5.不開放抽籤名額。

青年乙組:
〈36隊〉

1.年齡不限。
2.第17屆青甲組各組第九、十名球隊。
3.第17屆青乙組各組預賽戰績前九名球隊。
3.不開放抽籤名額。

38歲組:
〈17隊〉

1.限民國72年以前出生 (含72年)。
2.第17屆38歲組各組預賽戰績前九名球隊。
3.不開放抽籤名額。
女生參加男生38歲組需滿30歲。

45歲組
〈18隊〉

1.限民國65年以前出生 (含65年) 。
2.第17屆45歲組各組預賽戰績前九名球隊。
3.不開放抽籤名額。
女生參加男生45歲組需滿35歲。

53歲組:
〈9隊〉

1.限民國57年以前出生 (含57年) 。
2.第17屆53歲組各組預賽戰績前九名球隊。
3.不開放抽籤名額。
女生參加男生53歲組需滿40歲。

女子甲組
〈10隊〉

1.第17屆女子甲組前九名球隊。
2.第17屆女子乙組決賽前二名球隊。
3.不開放抽籤名額。

女子乙組:
〈20隊〉

1.第17屆女子甲組第十、十一名球隊。
2.第17屆女子乙組各組預賽戰績前十名球隊。
3.不開放抽籤名額。

聯誼組: 大會邀請愛好籃球人士參與。

女生可報名男生組,男生不得報名女子組。

女生參加男生38歲組需滿30歲。

女生參加男生45歲組需滿35歲。

女生參加男生53歲組需滿40歲。

女生參加男生60歲組需滿45歲。

註:大會有權調整各組報名組數及隊數(總隊數不超過160隊),並依隊數進行賽程安排,以兼顧各組參賽隊伍比賽場數衡平。


六、青甲、青乙、38歲組、45歲組、女子乙組預賽分組由大會依第17屆戰績,分組排列


七、比賽事宜:
比賽日期: 自110年3月至111年4月,每逢週末比賽。
比賽地點: 臺北市立實踐國中體育館(臺北市辛亥路七段67號)。
比賽規則: 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公告之最新國際籃球規則。


八、比賽制度:
各組預賽均採用單循環賽制,各組決賽均採用單淘汰賽制。

九、比賽計分方法及名次判定:
依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公告之最新國際籃球規則辦理。

十、獎勵:
各組前四名發給獎盃。

十一、申訴:

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抗議及申訴。如有重大事件發生,提出申訴時,隊長應在記錄簿上簽字,並且在該場比賽結束後十五分鐘內,用書面由領隊或教練簽章,連同保證金壹萬元送交臨場委員提出;審判委員會接受申訴後,應立即召開會議,以其判決為終決,不得異議。審判委員會判定其申訴不成立,沒收其保證金壹萬元。


十二、工作人員及聯絡電話:

事務組長  張福元 0911-288-048

競賽組長 叢秀卉 0953-311-911                                  


原參賽隊伍報名單下載